焦环函[2014]37号--关于切实解决温县克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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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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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切实解决温县克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 温县环保局: 2月15日,市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你县克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虽已停产,但存在以下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简陋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二是氨水、氟硅酸储罐区无防渗、无围堰设施;三是物料乱堆乱放,管理混乱,厂区环境差。该公司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敏感区域,存在上述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将直接威胁地下水和南水北调供水安全。为此,市局要求你局高度重视,对克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依法提出处理处置意见并向县政府报告,监督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恢复生产。4月30日前,将处理处置意见书面报告市局。 联系人:董建国 联系电话:2990728(传真)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