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3〕47号关于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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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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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环函〔2013〕47号 关于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函 省商务厅: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现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经核查,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如下: 一、集聚区基本情况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是河南省首批重点产业集聚区之一,规划总面积23.8km2。集聚区按照“四集一转”的总体要求, 形成一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两园(沁北产业园、沁南产业园)、北大(大型企业)南高(高新技术企业)优势互补的空间布局。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工业园区100强、全国最佳投资服务环境工业园区、河南省首批对外开放产业集聚区、河南省十强产业集聚区等荣誉。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集聚区能有效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环境保护政策,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二)集聚区内所有企业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建企业环评率达到100%。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