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4]49号--关于查处博爱县工业聚集区利用渗坑 排放污水问题的监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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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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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查处博爱县工业聚集区利用渗坑 排放污水问题的监察通知 博爱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8日,市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县工业聚集区的污水通过管网直接排放至丰收路南没有任何防范措施的大土坑内。经取样监测分析,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05mg/L,氨氮为9.6mg/L。为有效防范地下水受到污染,我局责成你局立即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污水的来源,报请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确保地下水质安全。3月20日前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联 系人:李晓光 联系电话:2990730(传真)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