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函[2014]57号--关于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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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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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 山阳区环保局: 近日,有群众投诉反映位于中星街道办事处庙河村村口一家小石棉厂夜间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市局环境执法人员于4月3日夜间和4月4日凌晨进行了突击抽查,发现该厂在凌晨开始生产,早上7点左右结束。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浓烈、噪声轰鸣,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非法生产经营。为此,你局要高度重视,立即向区政府汇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其实施关闭取缔。4月20日前,将关闭取缔情况书面上报市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