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焦作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总结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4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并报送焦作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地址:焦作市人民中路999号,联系电话:2990727)。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在“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费收费情况等相关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除涉密信息以外,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环保审批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2、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在出台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等公共决策过程中,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开展政策解读,方便公众了解,推动政策落实。
3、督促、指导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控中心、市环保宣教中心等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空气质量、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等环境质量信息,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4、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机关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行政职权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依法行政类信息。及时公开声环境质量监督监测、水质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检查情况。
5、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统计报送、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大力支持“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切实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和环保行业媒体的合作,使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参与方式更加多样。
6、不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的办理。及时更新信息,做到有领导检查督促、有人员定期更新内容;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的自查,检查政府信息是否梳理彻底,程序是否到位,该公开的信息是否公开,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规范,有没有及时更新,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7、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通过“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对外办事窗口,加强对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融入环保各项工作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8条。
2、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环保宣传教育、环保规划、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应急、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排污收费、污染源自动监控、环保执法、环保行政许可、环保工作动态、环境监测科研、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3、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目前,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是“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我局还通过《焦作日报》和《中国环境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办理。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及不足。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