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20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目前,46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34项,其他12项正在推进。督察期间交办的22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 一、坚持问题导向,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市、区)、各部门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整改。 (二)强化过程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市整改办将重点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1+10+N”清单式管理考核,明确任务要求和考核重点,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领导包干、行业督导、专项督导等方式,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了问责。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印发《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建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调度、重大问题研究机制。2021年成立了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和督察整改工作。开设督察整改专栏,主动公开督察组信息、整改工作进展、群众信访办理等情况。 二、扎实推进整改,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统筹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体推进整改。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以实际成效推进信访投诉问题办理。 (三)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以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为抓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两高”项目,严控“两高”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全市开发区整合,加快传统产业集群和化工园区提升治理。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编制完成通风廊道规划,积极构建绿色屏障,城市生态功能用地比例不断提高。 (四)生态保护工作显著加强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修武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按期上报,博爱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扎实开展。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满足保护区边界清晰、分区明确的功能。全面摸清辖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情况,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确定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五)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综合指数排名连续两年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名,实现历史性突破。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6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均达到或优于省定目标,劣五类水体全部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标。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2.5%。 (六)补齐工作短板弱项 辖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镇污水收集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焦作市静脉产业园全面建成投入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稳步提升,荣获“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市”称号。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现党政领导治河责任全覆盖。 三、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