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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焦作市)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行政事项服务科 添加时间: 2023-06-08 15:44:08 阅读量:-

焦环审〔202313

 

焦作市生态环境

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焦作市)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焦作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单位(12410800779413991X河南省绿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焦作市)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已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沟)道6条(温县4条、博爱县1条、修武县1条),治理长度约2.79km(其中梯形沟道2.18km),新建、重建建筑物17座(涵洞15座、倒虹吸2座)。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制砂浆)”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覆盖、围挡、喷淋洒水、车辆密闭和冲洗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

焊接工段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林木施肥,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方式等措施,减小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石方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清运后综合利用

(四)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土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等措施。运营期,对可绿化区域采用乡土草本植物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沿线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和改善。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

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项目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工艺、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68

 

抄送: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焦作市固废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河南省绿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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