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审〔2023〕13号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焦作市)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焦作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你单位(12410800779413991X)由河南省绿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焦作市)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已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沟)道6条(温县4条、博爱县1条、修武县1条),治理长度约2.79km(其中梯形沟道2.18km),新建、重建建筑物17座(涵洞15座、倒虹吸2座)。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制砂浆)”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覆盖、围挡、喷淋洒水、车辆密闭和冲洗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 焊接工段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林木施肥,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方式等措施,减小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石方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清运后综合利用。 (四)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土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等措施。运营期,对可绿化区域采用乡土草本植物进行植被恢复,确保沿线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和改善。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 五、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六、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工艺、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年6月8日 抄送: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焦作市固废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河南省绿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