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文〔2023〕92号—关于将五城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采购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
2023-11-14 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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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为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助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按照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焦作市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五城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3-10),为五城区购置了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粉尘快速测定仪、现场执法记录仪、热成像仪、测距仪等仪器设备。目前,该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按合同支付相应资金。 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对照清单核验设备数量质量情况,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将此次采购设备(详见附件)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记账凭证(入2023年10月份帐)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报送市局财务审计科备案。 联 系 人:刘世玉 王基鹏 联系电话:2990608 2990618 附件:1.解放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清单 2.山阳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清单 3.中站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清单 4.马村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清单 5.高新区大气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设备清单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