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焦作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负责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扛起生态保护第一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5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6次,开展现场督导调研7次,作出批示80余次。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焦作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完善市委常委按片分包、市人大专项检查、市政府专项分包、市政协专题调研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会议“一竿子到底”开到乡镇(办事处),印发《焦作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动员全市上下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宽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深入实施《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一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全市取缔37家“散乱污”企业,淘汰退出3家砖瓦、陶瓷企业,完成4家砂石骨料企业治理提升改造、69家企业深度治理、91家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9台锅炉综合治理、7个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深化“一市一策”成果运用,制定实施夏季VOCs重点行业“一行一策”治理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3895家企业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处置高值热点问题500余个。依托“1+10+N”重点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罚款等措施压实责任,组织10个督导组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扣缴县(市、区)空气质量补偿金3283万元、奖励2858万元。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PM2.5、优良天数等4项核心指标全面改善,其中PM10下降7.1%、改善率居全省第七,PM2.5下降8.2%、改善率居全省第五,顺利完成省定目标,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城市排名持续进位。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断面水质管控,增设3个市控断面。大力开展蟒河、共产主义渠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推进完成能力建设、管网改造、企业深度治理等项目30个。对中心城区14条已治理的黑臭水体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定期核查监测,确保“长制久清”。在全省率先启动河流水生态调查,顺利完成沁河、大沙河水生态状况调查。2023年,焦作市6个国控、省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水质同比改善5.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稳定达标。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重点建设用地联合监管机制,完成5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焦作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省级试点经验,被全省推广。编制印发《竖型废弃矿井封井回填技术规程》焦作市地方标准,在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培训班和人民日报客户端推广。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完成5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和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国家监管1条,省级监管7条)。全市52个乡镇政府驻地已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4.3%,排名全省前列。 三、全力保障重大任务落实。一是统筹推进黄河保护治理。制定焦作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等六大行动,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开展黄河流域环境问题摸底排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73个。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排污口197个,全部完成溯源,完成整治117个。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疑似问题点位均已整改销号。二是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扎实开展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南水北调总干渠(焦作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成果,各类环境问题动态清零。三是狠抓上级督察问题整改。2023年7月省委专项督察反馈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8项,剩余4项正在推进。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四、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成立生态环境审批服务专班,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正面清单、简化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多项政策,创新同类审批项目“集成办、一次办”机制,全年完成环评审批项目346个。二是落实正面清单。将全市215家工业企业列入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无打扰”管理,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明确4项不予处罚、16项可以不予处罚、6项从轻处罚事项,今年共免于处罚案件51件、免罚金额80.3万元。三是助力绿色发展。坚持绿色转型,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绩效评级,今年新增绩效评级先进企业26个,全市B级及以上绩效企业总数达到149家。面对面倾听企业需求,点对点开展精准帮扶,全年帮扶企业918家次,答复或解决问题128个,推动“企业服务日”走向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