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焦政办〔2017〕125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0日
焦政办〔2017〕125 号 环保十三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