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保〔2018〕188号--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教育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焦环保〔2018〕70号)精神,由各县(市)区环保局推荐,经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决定授予焦作市实验幼儿园、沁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为2018年度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因地制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实践活动,更好地发挥环境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搭建更多元、更广阔的学习环保知识、掌握环保技能、开展环保实践的平台,为全市环境教育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