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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环保〔2018〕194号--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1 添加时间: 2023-04-07 13:57:12 阅读量:

齐永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展‘智慧环保’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智慧环保”建设的意义

目前,市环保局已有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等9个数据平台和“12369”投诉举报、热点网格系统等多个业务信息系统。政府部门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还包括气象局的气象参数监测、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视频监控监测系统等多个部门的数据或平台。近年来,我市虽然积累了大量环境数据资源,但由于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分散,缺少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环境数据“部门化”“孤岛化”现象严重。同时,还存在部分监测领域能力有待加强,监测指标不全面,环境数据综合辅助决策能力较弱等问题,亟需通过建设智慧环保大数据监管平台,将相关部门和环保局内部数据有效整合,实现数据交换共享,更直观科学的为环境决策提供依据。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展‘智慧环保’建设的提案”非常有现实意义。

二、“智慧环保”建设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智慧环保”建设,2018年以来,通过初步考察和对内部的调研摸底,结合我市现有数据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现状,已初步确定我市智慧环保平台的建设思路:围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一个中心、两条主线、六类应用”的建设思路,整合环保和其他部门环境信息资源,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生态监测、监控、监管体系,做到对全市环保工作无缝隙覆盖、精准化监测、系统化分析、精细化监管、创新性评价,打造集决策指挥、业务协同、部门响应及APP应用为一体的融合共享平台,为环境综合决策、公众服务提供精准、快捷的保障。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的“一套数据”(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生态环境资源和数据的集成、存储、分析、挖掘、预测、展示和共享交换等功能。实现纵向贯穿市、县、乡、村、企业的五级共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横向涵盖住建、城管、经信、国土、林业、水务、规划、气象、交通、公安、统计、农业、电力、工商等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任务协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从具体功能上,将建立综合分析、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挂图作战)、环境监管和公众参与六类业务应用,围绕环保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智能分析、综合应用,对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溯源追踪、精细监管、靶向治理、精准执法。

2018年9月,我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尽快启动智慧环保平台招投标工作的请示》(焦环保〔2018〕185号),就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思路、内容、资金、步骤以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汇报和请示。市政府已经同意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局根据“智慧环保”平台总体建设框架,已经开展了多项前端信息化项目建设,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道路站、乡镇站、雷达站)”等,为下一步的智慧环保项目实施夯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委员提案和焦作实际,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智慧环保建设工作,加强与河南理工大学等本地大学院校合作,聘请国内外知名专业化技术团队,高起点规划设计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方案,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生态监测、监控、监管体系,实现对全市主要环境质量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和环境风险要素的全面感知、动态监控、科学预测和靶向治理,促进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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