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焦环函
焦环函〔2019〕26号--关于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来源: 添加时间: 2019-07-26 17:29:28 阅读量:

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17号),2019年1月2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配套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焦作市温县产业聚集区内,属于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之一。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占地面积100亩,设计工程内容及规模为:3.0万m3/d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设施18.4km污水管网,项目总投资10614.23万元,环保投资355.9万元。2012年11月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月河南省环保厅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豫环审201346号)。根据环评批复,该项目原由温县中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016年8月份温县水务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落地后实际建设主体变更为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温县中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与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企业。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污泥、栅渣、泥砂、实验室废液、生活垃圾等。活性污泥、栅渣经脱水处理后拟送往孟州市拟建的污泥处置中心,泥砂送温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实验室废液用专用容器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污泥样品中总铬、总镉、总铅、总铜、总锌、总镍、总砷、总汞、pH值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所列污染因子的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按环评文件、批复及变更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处置满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储存、转移、处置相关规定;加强对固废污染防治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7月25日

整治散乱污
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文明播报系列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