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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 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1-03-29 15:45:50 阅读量:


焦作市环保局文件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

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全市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决定组织相关环境统计人员进行数据质量审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数据质量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0〕42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通知》(豫办发电〔2020〕16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责任制及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规定的通知》(豫环办〔2018〕135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和管理责任,全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二 、审核要求及方式

  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数据关系到&ldquo;十四五&rdquo;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请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结合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中的审核功能,对排放源报表数据进行审核,注重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合理性、逻辑性、一致性等。

统计人员按照分工进行交叉互审,县(市)区、企业同步修改完善统计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相关具体通知见微信&ldquo;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工作群&rdquo;)。

  工作时间安排:2021年3月23日至25日,统计人员对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3月26日至28日,各县(市)区按照反馈意见对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后续数据质量审核工作按照省厅工作要求持续进行。

联 系 人: 李科   2990788  


附件:焦作市2020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检查分工表




                            2021年3月23日  


附  件

焦作市2020年度排放源

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检查分工表

序号

行政区域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核查区域

1

孟州分局

李喜柱

13598514395

修武县

2

修武分局

李建强

13782625598

孟州市

3

温县分局

孟海鸥

13839123068

博爱县

4

沁阳分局

陈甜甜

13323913642

武陟县

5

博爱分局

魏宾

15039158225

温县

6

武陟分局

史成林

15139166626

沁阳市

7

解放分局

吴芳芳

13903914890

马村区

8

中站分局

高鹏

13839115506

示范区

9

山阳分局

孟燕

13782700506

马村区

10

马村分局

李琳琳

13839185029

山阳区、解放区

11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代晶

18339749862

中站区

12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李科

139391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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