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焦作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焦作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美丽怀川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动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倾力呵护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定性评价为轻污染,优、良天数为210天,超标日中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居多,其次为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焦作市五城区和六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为超二级。与上年相比,焦作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为超二级,定性评价仍为轻污染,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其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由1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由3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由114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10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00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9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由63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6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6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56微克/立方米)。
大气降水pH值范围7.25~8.16,pH均值为7.54。与上年相比,pH均值上升0.47个pH单位,均未出现酸雨现象。
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总磷。1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9个,占64.3%;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35.7%;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上年相比,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仍为轻度污染。
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水泥厂熟料基地井、市太行水厂、市峰林厂、市中站水厂、市新城水厂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墙南村井、朱村乡政府井水质除总硬度为Ⅳ类外,其他因子都符合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泥厂熟料基地井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Ⅱ类,井墙南村井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Ⅳ类,其余5个监测井位水质类别均未发生变化。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0年焦作市饮用水源地综合定性评价为良好,城区4个饮用水源地和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所有因子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焦作市饮用水源地定性评价仍为良好,水质稳定。
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87.5%,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级别为好。与上年相比,焦作市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级别仍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级别仍为好。
生态环境质量
2019年焦作市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良(目前全省2020年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尚未统计完成)。
土壤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辐射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变化较小,在天然本底正常波动范围内。与上年相比,保持在天然本底正常波动范围内。
措施与行动
一、标本兼治,“气质”焕然一新
坚持“治、建、调”并举,以“四大结构”调整和“三散”治理为重点,既强化管控,又加快治本。一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建筑节能等改造,市城区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90.3%,市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6.1%。二是狠抓“三散”污染治理。全市累计完成“双替代”37.8万户,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北山治理攻坚。取缔非法采矿点和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颁布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打造北山生态公园带,推进龙翔矿山公园、缝山针公园等矿山治理工程。
二、综合施策,绿水常流身旁
实施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认真落实河长制,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废水处理。建成的19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已达85万吨,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二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全市22条黑臭水体中,城区14条黑臭水体已全面完成整治,六县(市)8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截污纳管。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完成158个村庄的整治任务。四是抓好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完成南水北调总干渠(焦作段)两侧保护区186个界碑、界牌安装工作,保障南水北调“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三、三位一体,净土绿意盎然
坚持“防、控、治”三位一体,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建设用地优先管控名录。二是大力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完成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周边监督性监测;排查涉危险废物企业,基本摸清我市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情况。四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加快构建土壤污染监测监管体系,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四、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完成《焦作市黄河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通过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完成623家企业预案的电子备案工作,全市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结合敏感时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环境形势,组织开展专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初步建立全市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处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严格执行辐射环评审批制度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充分利用全国核技术监管信息平台,提高放射源安全监管效率和监管能力。截至2020年底,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变更、进口备案等都已实行网上申报且纳入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规范化管理。
五、创新和完善“监管+服务”模式
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监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影响生态质量的环境问题,助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和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深入企业“面对面”提供精准服务,由单一监管向“监管+服务”模式转变,变“企业要服务”为“部门送服务”;建立环评正面审批清单和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
六、强化和健全长效机制
夯实污染防治责任。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设立攻坚办公室,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出台《关于印发焦作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焦作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焦作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方案。市委组织部抽调百余名科级干部参与大气攻坚,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健全监测监控机制。由烟气监控设备、无组织排放监测设备、用电量监控设备,出租车走航大气监测、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遥感监测车构建了全面立体的监控网络,同时建立“蓝天卫士”市县乡三级监控平台,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动态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压实“一长三员”责任,基本形成“自动监控+网格监管”的立体监测体系。
健全政策和推进机制。修订月度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坚持对各县(市)区按月核算资金奖补和支偿。建立日研判、周调度、月奖评制度,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奖励,实现对重点工作任务主责部门和各县(市)区考核的全覆盖。
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强化环保政策宣传,实行环保有奖举报,形成了全民共同参与、共同防治的良好局面。建立重大环境问题曝光制度,有效传导污染治理责任压力,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