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7月份以来,受水灾和疫情影响,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为帮助提升检验能力,我单位计划组织专家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帮扶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帮扶活动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保障车主权益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的有效手段。本次帮扶活动对象为全市所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新建、扩建和搬迁的排放检验机构,在正式营业前开展1次帮扶活动。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快速整改问题,营造良好的机动车排放检验环境。
二、自查自纠。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认真自查自纠,对水灾或疫情等原因,导致设备受灾或人员流动造成检验能力下降的问题,要如实填写《水灾和疫情影响调查表》(见附件),其他问题可另附表说明。对自查自纠整改到位的问题,属于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矫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同时,各排放检验机构要积极组织培训,尽快恢复检验能力。
三、严格防控。为减少车主检验等待时间和人员过多接触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隐患,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使用环保检验预约小程序,并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因机动车排放检验导致疫情传播。
请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于8月21日前将《水灾和疫情影响调查表》上报我单位,并于8月31日前整改到位。
联系电话:3788026
电子邮箱:pwjkzx@163.com
附件:水灾和疫情影响调查表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水灾和疫情影响调查表
机构名称 |
设备受损情况 |
人员外出情况 |
其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