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4-01-02 14:47:15 阅读量:

焦环攻坚办〔2021〕70

 

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测预判结果,16日以后受西北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较有利,空气质量为良。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办2019〕69号)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121610时起,解除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1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季节性生产调控和错峰生产措施;及时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加盖公章)于解除预警2日内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电子件同时报送。各市直部门将本单位预警期间开展工作的总结(加盖公章)于解除预警2日内报送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电子件同时报送。

联系电话:2990729

电子邮箱:jzdqyj@163.com

 

 

 

  2021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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