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焦作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2-05-23 10:06:56 阅读量:

2021年焦作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2021年,焦作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2021年焦作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定性评价为轻污染,优、良天数为228天,超标日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居多,其次为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与上年相比,焦作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为超二级,定性评价仍为轻污染,优良天数增加18天。其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由12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由3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由100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97微克/立方米)变为101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8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由56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5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7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45微克/立方米)。
    大气降水pH值范围6.447.71,pH均值为6.93。与上年相比,均未出现酸雨现象。

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1年全市地表水河流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氟化物、总磷和氨氮。1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6个,占46.2%;Ⅳ类水质断面6个,占46.2%;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7.7%;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与上年相比,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仍为轻度污染

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1年焦作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水泥厂熟料基地井、墙南村井、市太行水厂、市峰林厂、市中站水厂、市新城水厂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朱村乡政府井水质除总硬度为Ⅳ类外,其他因子都符合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墙南村井水质类别由Ⅳ类变为Ⅲ类,其余6个监测井位水质类别未发生变化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1年焦作市饮用水源地综合定性评价为良好,城区4个饮用水源地和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所有因子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焦作市饮用水源地定性评价仍为良好,水质稳定。

城市声环境质量

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2021年焦作市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4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与上年相比,昼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2分贝,质量级别保持不变。

功能区噪声:2021年焦作市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90.6%。与上年相比,达标率上升3.1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噪声:2021年焦作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级别为好。与上年相比,质量级别保持不变。

土壤环境质量

2021年,焦作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生态环境质量

2020年焦作市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良(目前2021年全省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尚未统计完成)。

                      辐射环境质量

2021年焦作市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正常波动范围内。与上年相比,焦作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措施与行动

、强力治污,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产业结构方面,深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整治取缔“散乱污”52家;完成10家水泥企业、176个工业炉窑有组织废气超低排放改造。能源结构方面,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新建改造供热管网36.5公里、新增供热面积230万平方米;成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方案,开展碳排放趋势及达峰路径等八个重点课题研究。运输结构方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用地结构方面,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完成造林7.4万亩、森林抚育9万亩,累计完成餐饮油烟在线监控846家;精准管控方面,与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开展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制定综合解决方案,开展精准督导防控。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项目、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河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高集污治污能力。全面排查市县级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对全市主要入河排污口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不定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管控专项行动,定期会商、提前预警,保证六个国、省控断面稳定达标。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耕地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完成19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2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出台《焦作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工作规定(试行)》,提高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工业污染源头预防,监督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落实法定义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二、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全面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标准编制《黄河流域(焦作)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共排查点位3985个,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案件现场,扎实推进整改。集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清零”行动,加强交办群众举报件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

提升环境执法综合水平。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组织无人机操作培训和执法技能比赛,配置光离子化检测仪、火焰离子化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等先进装备,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综合水平,荣获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4万人次,检查企业2.5万家次。

三、高效服务,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企业服务日”等活动,深入企业“面对面”开展环保精准服务。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出台9项服务企业新举措,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精简产业园区项目审批流程。建立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承诺审批事项“一个工作日”办结,274家清单企业“无打扰”监管。

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优化管控方式,依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大力开展环保专业知识指导帮扶,积极引导开展绩效分级引领企业创建,在重污染物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提升企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2021年,成功创建A级23家、B级60家、绩效引领企业17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现“一网通办条件下最多跑一次”。严格环境准入,当好建设项目的服务员和群众利益的守门员。

四、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提请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深入一线部署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有效激发全市上下投身环保攻坚的积极性。

构建大攻坚格局。落实市委常委按片分包督导、市人大专项检查、市政府专项分包督导、市政协专题调研的攻坚机制,四大班子领导下沉县(市)区和分管领域,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细化落实攻坚责任。提请出台《焦作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重新修订《焦作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单位职责,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边界责任不够明晰、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全不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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