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测作为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凭借其实时在线监测的优势,得到了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重视,旨在通过建设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通过近几年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力度的加强和广度的深入,在众多行业安装完自动监测后数据造假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焦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即有监测技术和工艺工况方面的问题,也有参与者认知意识及管理方面的原因,在全面深入打击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同时,引导行业参与者转变认识和行业自律,强化行业参与者主动对从业行为自证意识,疏堵结合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是需要考虑和研究的方向。以下结合笔者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认识和了解,提出相关分析和参考,内容仅供参考。
污染源自动监测随着技术的发展,从2000年的火电行业应用逐步延伸至2010年后的非电行业安装,伴随着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的实施,新建及已有自动监测设备加速更新换代,成就了自动监测及运维市场。随着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和数据审核由环境管理部门转变为排污单位自行验收,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方式和责任主体瞬间发生了变化,造就了行业参与者自动监测相关工作认识和理念的巨大改变,同时在市场行情、排放管控及管理考核的多重因素作用下,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事件越来越多的被曝光,一时间污染源自动监测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方式和方法由以前的断电、拔管升级到了参数软件操作,造假的实施者由排污单位扩展至运维单位和设备厂家,造假的隐蔽性和专业性提高的同时,基层环境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未得到明显提升,造就了一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形在省部级执法检查中被发现,且情形比较严重,而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未能发现的情况。同时随着市场化自动监测工作的深入,地方环境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为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提供了机会,而部长突击检查发现的众多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也需要引起管理部门对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的思考。面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现象及防范措施,应该从自动监测相关参与者对行业的认识、自动监测设备技术手段防范造假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等方面进行分析,寻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乱象的破解之道。在线大数据分析对各地公开发布的部分自动监测数据处罚案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多数处罚案例为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类的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部分案件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形,但是由于取证和地方影响因素,部分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按照规避监测进行了行政处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主要为硬件方面造假和软件方面造假,以下就污染源自动监测相关情形可能涉及数据造假的情形进行梳理,便于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防范措施制定的参考。1、不当设置简易治理设施或干扰设施,干扰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如烟气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断面上游(较近位置处)设置喷氨、喷碱、喷水设施,干扰待测污染物测量;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断面上游设置不当加药装置、稀释装置以及旁路管路,达到对自动监测采集样品进行干扰的目的,各地通报的采样泵挂桶、明渠前端进行清水稀释,明渠内设置死水,实际排放从旁路排放,采样时段投加COD去除剂等情况都属于该范畴。2、采样管路进行不当操作,干扰采集样品;自动监测设备多数属于抽取样品经预处理后至分析仪器进行测量,采样管路进行不当操作的在废水废气采样环节均有发生,如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接入自来水,稀释采集样品,排放超标或即将超标时关闭采样管路阀门或调整溢流阀门,采样管路中加装高过滤精度滤芯或者膜进行水样不当处理的;废气设备中不需要折算或者氧采用原位式测量的,对采样管路进行扎孔、接头松动形成样品稀释,采样管路中输入氮气进行稀释样品,稀释方法的监测设备稀释前进行样品稀释且无法监控或报警等情形均为对采样管路的不当操作。3、采样系统设计存在缺陷,造成样品失实,不能反应实际排放情况。如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中采用水质自动采样器采样,水质自动采样器不具备清洗功能或现场不具备清洗条件,样品管路污染形成水样变质的,经常性标记采样环节掺杂;水质自动采样不具备供样功能,水质分析仪从采样器内抽取样品,且管路较长形成监测数据延迟;废气自动监测设备预处理选型不当,形成待测污染物损失过大,且不进行改进;抽取式颗粒物采样管路未加热或管路设计不合理形成管路沉降损失,数据不能反应工艺逻辑,且不进行改进;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采用冷凝除水形成待测物质损失过大或者热湿法设备采样环节存在冷点过长,待测物质偏差较大,且不进行改造等情形均属于采样系统设计不合理或存在缺陷,形成样品失实的情况。4、自动监测分析仪器存在方法原理缺陷或干扰,监测数据失实的。受排污单位生产工艺及治理设施因素影响,不同方法自动监测设备存在不同的影响因素,利用自动监测设备缺陷和干扰造成监测数据偏低失实的,极易被认定存在涉嫌数据造假。如氧化脱硝场合NO2转换器效率不足,且不进行更新更换,排放NO2浓度超标;烟气中HC化合物成分复杂且浓度较高,对一些紫外方法监测数据形成负影响,数据长期零值或负值,治理设施停运污染物浓度依然零值的情况;废水设备分析仪检测器受环境光影响较大,设备未采取相关防干扰措施,形成监测数据容易受到干扰且无相关记录的情形。5、数据处理环节进行不当干预操作,通过软硬件的方式篡改监测数据的。数据处理环节主要为分析仪器至上位机或数采仪间进行硬件和软件结合方式的数据造假,如在分析仪与采集器直接加装可调电阻对模拟量信号进行调整,在数字量信号线上加装继电器对信号线路进行断开和接通操作,上位机上安装无线网卡或者网线连接至其它地方进行远程操作,数采仪连接网线或无线进行远程不当操作,废水分析仪内安装无线模块进行远程升级或相关操作;站房外加装信号屏蔽器干扰数据传输的情形。6、辅助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达到规避监测数据超标目的的。辅助设施是保证自动监测数据正常运行的基础条件,在超标或者即将超标时通过对辅助设施进行操作进而影响自动监测设备,形成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异常,规避超标排放;如站房内为配置不间断电源或不间断电源不能正常使用,超标后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断电的情况;以压缩空气为采样动力或稀释气的自动监测设备,超标后断开仪表气供应的情形;废水自动监测数据经常性超标,未安装采样器或采样器不具备超标留样,以及采样器不与水质分析仪进行联动控制,形成超标样品不可核查的情形,存在涉嫌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或规避监测嫌疑。1、自动监测设备软件设置有不当操作功能程序。一些自动监测设备由于设计缺陷、设备质量较差以及内部管理和市场策略因素,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率高,售后服务压力大,设备厂家为迎合客户需求,软件内设置了数据模拟功能或者对部分参数数据采用不同数据处理方式,形成监测数据不能如实反应实际排放的情形,其软件不当操作程序主要有模拟数据功能、不当限值设施、远程控制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等。2、自动监测设备软件权限管理不善。自动监测设备软件密码多数为默认密码,一些设备厂家为降低自身风险和售后服务成本,直接将高级密码开放至运维单位、排污单位或者供应商,部分设备对高级密码登录和相关操作不进行记录,形成权限管理的名存实亡的情形;如一些上位机软件后台不进行锁定,用户可直接进入后台对计算公式、量程设置等影响数据大小的变量进行修改设置,设备权限管理不善是形成软件造假的基础。3、自动监测设备软件功能不完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中涉及多个参数,且不同方法原理的自动监测设备影响监测数据的参数各不相同,一些自动监测设备参数本应是运行中生成的,软件设置为可手工修改,如废水中校准曲线;同时自动监测设备软件不具备参数修改记录和运行日志记录功能,为参数不当操作进行数据造假埋下了隐患,也存在一些自动监测设备对参数记录和运行记录进行简易记录或选择性记录的情况,为深层次的自动监测不当操作数据造假提供了便利。4、自动监测设备程序算法及谱图不公开,无法核查和验证,为深层次数据不当操作提供了条件。对于一些自动监测设备厂家对自有品牌设备进行运维的场合,设备经常性进行升级更新的软件方面存在的问题需引起关注;同时一些自动监测设备不对谱图进行说明标注,数据异常或不符合逻辑时,进行分析仪器程序更新且不对更新情况进行说明公示,如一些紫外差分分析仪只显示一个谱图,谱图上不进行波长标注,不对测量波长选取进行说明,测量数据异常时的调整极易存在不当操作的情况,再入部分紫外分析仪具备NO2测试功能,如何测试方法原理厂家不公开,部分设备采用纯粹软件算法进行测量,需要得到关注;废水设备中一些CODcr测量吸光度是负值,有的是正值,个别TN设备测量波长选择280进行计算,说明书及设备厂家不能给予书面性的说明,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极易引起关注和质疑。5、自动监测设备及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软件升级频繁且形成数据丢失。一些自动监测设备由于软件与硬件兼容性较差,软件运行中经常出现死机、报警、故障以及出现异常不合逻辑数据的情形,其主要原因为软件设计、开发过程中存在较多的缺陷和问题,往往通过升级进行消缺;同时也存在一些自动监测设备存在不当操作,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为消除不当操作的隐患风险,要求设备厂家进行升级,在升级过程中对相关操作记录和日志进行删除的情况;自动监测设备厂家对设备频繁的升级未形成升级前后软件功能变化的日志和文件记录,且升级较为频繁的情况需要高度关注。
6、自动监测设备软件对数据进行不当处理。数据不当处理主要有烟气设备设置的停炉模式,校准维护期间数据进行保持,监测数据状态自动标记中不当标记或标记关联因素不全面,无效数据处理方式,通讯中断后数据处理方式(零值、无数据、保持或预设值);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中监测负值及低于检出限的显示和统计方式,设置的参数适用范围(标液核查与水样测量)。自动监测设备软件对数据的不当处理方式被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在超标排放时加以利用,规避超标排放时就容易存在数据造假的嫌疑,应引起关注和重视。
数据造假实施主体及动机分析
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实施的主体多数是排污单位,排污单位通过监测数据造假可以规避数据超标的处罚,降低治理设施运行成本;但是随着自动监测运维市场化的深入,排污单位将自动监测运维及相关工作全权委托了第三方运维,第三方运维公司在市场竞争及运行成本指标考核下,以及排污单位转嫁责任风险的背景环境中,第三方运维公司或运维人员进行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越来越多;同时第三方运维公司为降低运维风险和增加营收,多采用设备+运维方式进行运维或设备销售,在市场容量减少,设备品牌增加的环境下,个别自动监测设备厂家或人员在资金周转和销售任务考核压力下,在设备上增加一些不当操作功能来维护客户,满足客户要求,设备厂家或人员进行自动监测设备深层次的造假也有所发现和曝光。针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主体和动机分析如下:1、排污单位是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最终受益方。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1生产治理设施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规避超标排放的处罚。不同行业和企业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生产设施管理水平和老化程度有所差异,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由于工艺工况差超标问题突出;同时环保治理设施在不同行业应用问题也各不相同,当前多数治理设施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应用相对成熟稳定,但在一些非电行业应用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依然突出,排污单位面对生产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超标排放处于10-100万的处罚,往往会从自动监测上进行一些不当操作,规避超标或者降低处罚额度。1.2企业环境管理与市场行情的矛盾。即排污单位在市场行情较好时,为保订单环保治理设施不能停运进行升级改造或维修,市场行情较差时,没有动力和资金去对治理设施进行维修和改造,治理设施长时间处于带病状态运行,超标时在自动监测数据上作手脚;排污单位管理者对环保工作的不重视是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本质原因。1.3自动监测工作不当认识形成的观念的改变。一些排污单位管理者认识中自动监测就是管理部门要求他们装的,装了也验收备案了,但是每次检查都有问题,被迫更换设备,且更换的设备也是经过认证的,甚至还是管理部门指定推荐的,检查中依然存在问题,在换设备-出问题-处罚-换设备循环中,排污单位本想做好相关工作,却发现永远无法做好。转而不再认真对待自动监测工作,采取不当手段进行操作,检查中发现问题通过关系等渠道进行处理。认识理念的改变是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内在原因,更应引起对行业管理的思考。1.4层层加码式的污染源减排形成自动监测不正常甚至数据造假。一些地区环境管理者在生态环境质量排名考核的压力下,将压力层层传导至排污单位,出现了一些排污单位完成超低排放后,要求超超低排放或者按小时进行排放量控制的情况,甚至出现了要求排放量只能每天减少的现象,治理设施超设计运行带来不可逆的损坏,转化排放问题突出,在治理设施无法再降低排放浓度的情况下,环境管理者仍要求减排的背景下,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事情的发生就再所难免,属地环境管理部门不能发现,不敢暴露,异地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情况就可以理解了,不切实际的污染物排放管控一定程度上促使排污单位进行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需要引起管理者的思考。2、第三方机构是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参与者或知情者,同时也是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受害者。第三方机构对待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不同,决定了其受害的程度,第三方参与或纵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往往处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考虑:2.1运维或设备合同签订及款项回收因素。市场化环境中第三方机构处于乙方的地位,排污单位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合同签订、费用支付具有绝对的决定权,甲乙双方不平衡的地位造就了第三方机构面对业务和款项,不得不采取纵容或者为甲方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自动监测数据的操作,市场竞争环境下,自动监测设备及运维合同的监管,以及相关款项的监督管理的优化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2.2维护客户关系的思路。自动监测设备及运维往往是排污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来决定,而招标中多数排污单位看中的是低价,同时也存在一些排污单位看中的是关系,即哪家第三方机构与管理部门关系好,或者哪家第三方机构能为排污单位处理超标异常数据,甚至可以承担相关处罚责任。排污单位在利己的因素下,选择能处理超标异常数据的三方机构,而第三方机构在利己的作用下,选择了为排污单位规避监测支招,纵容或默许排污单位不当操作,甚至更有配合排污单位进行规避监测的情形,如超标后的运维,超标数据报告为运维所致等。2.3利益或诱惑的驱动。自动监测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往往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后果和责任都比较了解,但是在个人利益和诱惑面前,部分第三方机构人员往往会铤而走险,诸如运维单位或人员向排污单位推销设备或配件,获取利润;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及绩效激励驱动,部分人员对排污单位过分承诺,取得相关业务后获得相关绩效奖励,实施过程授意相关人员进行不当操作。第三方机构不科学绩效激励措施是形成第三方机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根本原因。
3、设备厂家即是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受益者又是受害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发生的环节不同对设备厂家的影响也是不同,设备厂家为在市场竞争占据优势,在技术水平和质量提升受限或存在问题时,往往采用迎合用户各种需求的方式来占领市场,当面对用户不合理需求和市场销售选择时,设备厂家采用不当操作或故意暴露设备缺陷让排污单位进行数据操作的,牺牲底线赢得的时业务量的增加,设备厂家就是受益者;同时由于自动监测设备方面造假情形的曝光,执法检查的增多,设备厂家需要出具相关说明性的材料越来越多,甚至被接收调查问询的情况也在增多,增加了设备厂家的负担,同时管理部门对自动监测设备提出的一些技术管理要求,增加了设备硬件、软件和售后服务成本,设备厂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受害者。自动监测设备厂家加强设备防造假设计,完善设备运行全流程自证和公开是降低设备厂家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风险的必要手段。
防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应从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工作意识转变入手,引导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工作树立正确的认识观,改变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给环境管理部门看的错误理念,让自动监测数据服务排污单位生产和治理。同时自动监测设备应加强技术和质量提升,完善设备运行全流程监控功能,强化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过程规范化自证和公开。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建设,细化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管理流程和要求,落实自动监测全流程监管责任,打击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同时,对自动监测全流程及源头单位及人员进行打假,形成自动监测数据全程可溯源可核查的应用管理体系。具体来说,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转变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工作意识和能动性。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要改变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的认识,激发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的能动性,让排污单位由以前的环境管理部门要求装,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变为排污单位我要装,我要让数据准确。而认识和意识的转变需要管理部门不仅要落实“放管服”和数据打假,更需要管理部门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的奖励机制,如环保税的减免,减免的幅度足以弥补相关投入,或者建立排污单位生产产品环保溯源的市场准入机制,让企业认识到环保投入不是负担而是红利。意识的改变往往在管与服的转变,罚与奖管理模式中体现,意识和能动性的改变是防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基础。2、端正排污单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的认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频发的根本是管理部门对数据的应用要求高于企业的应用需求,形成了自动监测数据给管理部门用的不良认识。而管理部门自动监测数据主要应用就是管理部门对排污单位超标情况的监管和处罚,同时建立了一些超标异常数据督查反馈、处罚体系,给排污单位的认识就是自动监测数据不能超标异常,超标异常后要处理说明反馈,一旦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处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规避超标自然成了排污单位本能反应。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应从改变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应用认识开始,让自动监测数据服务企业生产和治理设施的运行作为第一要素,强化自动监测数据与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相关性的管理,环境管理部门应弱化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异常数据的考核,让排污单位认识到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为企业安全、环保及节能、降耗提供支持和数据参考,认识到自动监测数据服务生产和治理设施比规避超标排放更重要。3、提升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水平和维度。当前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的维度相对较小,主要用于环境管理部门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对排污单位而言,多数是关注数据超标情况,通过数据调整生产治理设施以应对超标;不论是排污单位还是管理部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的维度和水平均处于较低的水平,虽然管理部门在非现场执法监管的环境下,开始发掘了一些自动监测数据分析模型,多数模型是针对超标异常和数据造假的线索分析,分析后的数据结果还是属于单一的管理角度,尚未对排污单位生产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提供帮助,数据分析结果带来的实际价值有限。排污单位或技术服务单位尝试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应用,但是受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制约,应用难度较大,效果不明显,数据应用动力不足,目前的数据应用多是控制排放浓度,且多数是手工控制,少数实现了自动控制;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有自动监测数据对外通讯输出方式,多为模拟量,数字量或网线方式容易被禁止,数据偏差问题;自动监测检查频繁,相关操作较多,无法进行治理设施自动控制;部分环境管理要求与控制的矛盾,如维护、校准、故障期间数据保持功能管理要求禁止,治理设施控制中却非常有必要。建立全面深度的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模型,让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生产治理设施运行的操作,为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对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产生依赖性是防范数据造假的内在因素。4、提升自动监测设备质量是防范数据造假的硬件基础。一些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就是因为自动监测设备质量较差,故障和问题较多,受资金投入及维护等因素影响,采取不当操作是数据造假的主因。自动监测设备质量的提升需要每个环节的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在设备设计环节应综合考虑工艺工况影响和成本,在成本和质量面前选择质量,尤其是对干扰因素和设备适用不确定性要进行明确,防止形成对用户的误导;设备销售环节应建立健全设备选型方案制度,强化对设备选型方案的监管和公开公示,加大对无选型或选型不合理自动监测设备检查力度;设备认证检定环节除对设备相关认证检定内容进行测试外,对设备功能缺陷、影响干扰因素、适用行业和工况进行表征,为用户选型提供参考;减少设备销售中间环节(代理)是规避设备减标降配,降低设备质量的关键;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质量的提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数据造假的数量,同时也需要管理部门及行业组织对自动监测设备质量进行监督、评估和公示。5、丰富完善自动监测系统技术防范造假功能和措施。从技术手段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是一种直接防范数据造假的方式,现阶段常用的技术防范措施有分析仪或系统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不同权限人员使用功能不一样,诸如设置密码或者动态密码;设置重要参数修改记录功能,对关键影响数据大小的参数变化情况进行监控,运行日志记录功能,对不同权限人员登录和自动运行的相关操作进行逐条或关键步骤记录;监测过程、运行状态及参数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上传,设置相关阈值报警,预警数据造假情形;对自动监测数据相关环节进行监控验证数据产生过程的真实性,如视频监控、门禁监控和电子化运行台账等措施。技防手段也需要注意关联的相关防技术手段造假的情形,诸如同一人员掌握不同权限密码,密码为默认密码的情况,高级权限进行相关参数修改不进行记录,高级权限可对相关日志记录进行删除或屏蔽,参数监控后分析仪器内形成的新的隐藏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变量参数,且不受监控的情况。技术手段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不应从简单的不让设置或者不能设置相关参数角度考虑,应从深层次的技防手段进行考虑,如相关参数自动生成,且生成过程可核查溯源,形成传感器原始信号到转换,再到数据处理显示结果全流程的数据记录公开,形成设备自身的诊断功能,对不正常情况及设置形成数据标记或报警,建立自动监测涉及样品采样、样品传输、预处理及检测的全系统运行健康度实时监控,对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行分析记录及数据标记。6、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和平台,强化自动监测设备及运行数据的公众参与与监督。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核心是被动管理,自动监测的主体排污单位、设备厂家、运维单位一直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进行工作。通过建立自动监测设备信息及数据公示自证制度和平台,让相关单位自证数据准确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污染源自动监测相关信息公示或自证应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说明书、选型方案、运行中关键参数及相关逻辑、软件功能及版本信息、设备认证数据及配置信息、验收材料及运行数据、相关环节工作参与单位及人员等,形成设备从设计、生产、检测、安装调试及验收、运维和数据全系统公开公示和规范性自证,管理部门建立相关系统平台和制度,对不进行自证公示的进行监管和检查加密,对自证公示规范的减少检查,对公众提出相关问题和疑问,相关环节和单位未进行整改或回复的进行调查,通报相关情况并进行公示。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应从相关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开始。7、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是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基础。建立完善、细化且可落实的法规及技术规范,让各个环节参与者对工作有了量化标准和底线,避免出现一些法律未禁止,技术规范未涉及或者未明确表述的情况出现。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多数因没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不能让一些行为和情形得到打击和抑制,形成了数据造假的乱象。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更新,对一些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补充说明,对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和解答,防止不理解或认识不全面形成的误造假的情况。
8、适度的排放管理一定程度上可防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一些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例反应出地方环境管理层层加码后,现有设施无法满足突如其来的严苛排放管理水平,形成设施的不可逆损坏,排放难以达标,短期内无法进行再投入时,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就成为其可采用的唯一手段。排放管理应与技术可行性、经济性相结合,建立与治理设施设计相匹配的排放管理指标,保证治理设施运行的可持续稳定是减排的基础,也是降低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间接因素。
防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应深入了解分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现象的本质,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本质上进行调整和防范是基础。转变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相关工作的认识观,改善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工作的体验感,是杜绝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基础,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完善,疏通自动监测工作存在的症结,堵住自动监测工作存在的漏洞,通过自动监测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技防手段的提升,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行业及工艺分析模型,让自动监测数据服务企业生产和治理是防范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