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排污管网支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 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决定村容村貌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因素。2019年以来,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生态环境部门在工作基础极其薄弱的情况下,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5月,全市1826个行政村累计完成826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污水治理(管控)率为45.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1.7%),位于全省第一梯队。昔日农村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多次深入现场调研,召开推进会,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大形势下,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五星支部”创建、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重要地位,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各级党委主抓的重要工程去推进。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十三五”以来,我市积极谋划项目,共申请到上级生态环境资金约2.12亿元用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聚焦乡村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争取到政府贷款或地方专项债约7.35亿元,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三是分区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特点的区域和村庄,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性、有效性。比如博爱县磨头镇正在实施的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为全镇34个行政村及博爱农场铺设生活污水主管网、支管网共66公里,工程全部完工后,全镇农村生活污水将统一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较晚,村内基础设施薄弱,污水管网不健全,覆盖率较低。二是农村数量多、单位投资高、地方财政困难等,治理资金缺口巨大。三是改厕后村庄内用水量增加,污水处理难度加大。
根据我市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帮助各县(市、区)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协调有意愿的县(市、区)申请政府专项债或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统筹整合各项资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有序开展。四是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用于黄河流域干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保护区等重点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是鼓励各县(市、区)引导企业赞助、村民以工代劳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二)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以保障地表水和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乡镇政府驻地、黄河干支流、南水北调总干渠、共产主义渠沿线村庄为重点,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县(市、区)优选成本低、易维护、有效果的污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服务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城镇周边的村庄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常住人口多,集聚度高、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可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
(三)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一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水平,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强新建管网和存量管网、市政管网和小区管网的合理连接,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二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设施运维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三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环境监管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环境监管项目,提升对设施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环境监管效率。
(四)不断优化乡村人才环境。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共同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二是让基层干部看到农村环境改善带来的生态红利,使基层干部提升基础设施治理的信心,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三是突出基层受益群体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群众自觉爱护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众主动参与农业农村工作的自觉性,夯实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赵志举 联系电话:0391-299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