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建设改善农村农民生活环境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下半年起,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来,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基础薄弱、困难较多、任务较重的工作,需要上级大力支持,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长效管理,群众广泛参与,才能做好这项艰巨的任务。
一、基本情况
焦作市共辖11个县(市、区),108个乡(镇)办事处,1826个村民委员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全盘统筹谋划,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评判的基本标准是: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认可。按照此标准,截至2024年5月,全市累计完成826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污水治理(管控)率为45.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1.7%),位于全省第一梯队。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高位推动,强化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多次深入现场调研,召开推进会,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十三五”以来,我市积极谋划项目,共申请到上级生态环境资金约2.12亿元用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聚焦乡村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争取到政府贷款或地方专项债约7.35亿元,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三是强化监管,保障设施长效运行。探索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目前将全市30座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了监管视野,对30座设施用电情况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对存在用电异常的设施及时提醒整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四是提前规划,合理保障设施用地。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时,明确要求要根据村庄现状和发展目标,按照共建共享、补齐短板等原则,合理确定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目前我市已有1223个行政村编制了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对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进行了规划布局。
三、存在不足
一是治理及运维资金严重短缺。虽然我市一直在大力筹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但由于农村数量多、单位投资高、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资金缺口巨大。若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期需要长期持续投入大量运维资金,据核算,我市集中式设施吨水处理费用约为1.2-3元。
二是污水处理难度增加。水冲式厕所大大增加了污水产生量,而目前农村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跟不上改厕速度,污水治理难度增加。
四、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因地制宜分类施治。根据《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指导各县(市、区)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优选成本低、维护简易、治理有效的技术模式。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服务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城镇周边的村庄通过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集中度高、毗邻饮用水源等水质排放要求较高的村庄,宜采取集中处理;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可重点推进改厕,推动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和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规划非保留村和“空心村”原则上不再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力争2024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7%。
(二)加强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修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工程,比如破除及修复路面、管网建设等等,需要基层政府投入,需要农民有产业支撑。推行过快,会造成设施不运行、管网不配套、处理规模不匹配等多种问题。目前,要以保障地表水和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乡镇政府驻地、黄河干支流、南水北调总干渠、共产主义渠沿线村庄为重点,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污水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因村施策,有条件的村庄尽量采用纳管方式进行处理,必须上设施的村庄要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资金保障问题,避免过度追求“高大上”或搞“一刀切”。
(三)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应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相关责任。我们将配合财政局督促指导县(市、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和省市级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一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减轻地方政府经济负担。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协调有意愿的县(市、区)申请政府专项债或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三是结合乡村振兴、“五星”支部创建、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统筹整合资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有序开展。四是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用于黄河流域干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保护区等重点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持续优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布局。村庄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下一步,将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参照《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村庄实际排水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对村庄规划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优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布局,充分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赵志举 联系电话:0391-299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