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薛爱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践行‘两山’理论推动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焦作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动美丽河南建设焦作实践,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压实环保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高层级研判、高频率调度。2024年上半年,市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推进4次,累计召开23次大气攻坚调度会,研究解决攻坚难点问题。市委组织部制定《服务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五条措施》,进一步强化环保考核结果运用;市攻坚办和市纪委监委制定《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修订完善《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逐月量化考核方案(修订)》,进一步细化规范约谈问责事项,强化攻坚协调联动、整体发力。
二、奋力推进环保宣教工作
我市环保宣教工作紧紧围绕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典型宣传、舆论监督、环境教育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在河南日报、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焦作生态环境”新媒体刊发、播出大量生态环境相关稿件,全面展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污染防治攻坚中的担当作为,展现我市环境治理的良好成效。2023年以来,“焦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榜单338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月度排名中多次位列前十。常态化开展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通过市民免费预约参观,让广大公众零距离走近环保、体验环保、了解环保、支持环保,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将环境保护理念植根于心。
三、深入打好三大保卫战
我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黄河流域沿线重要城市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途经之地,在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格局中具有特殊位置,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23年全市综合指数、PM10浓度、PM2.5浓度、CO浓度、优良天数等5项指标均实现同比改善。其中,综合指数4.7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持续进位,同比下降4.1%、变化率居全省第8位;PM10浓度79微克/立方米,优于省定目标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变化率居全省第7位;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7位、同比前移4个位次,优于省定目标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变化率居全省第5位;优良天数224天、比例61.4%,同比增加2天,完成省定目标。全市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6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考核目标、水质指数同比改善5.3%。全市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44.3%,乡镇政府所在地实现全覆盖,2024年5月全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会议推广我市孟州上寨村先进经验。
四、加强生态治理修复
扎实推进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狠抓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等六大行动,高质量推进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排查整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口袋公园100多处,天河、大沙河、苏蔺等大型公园建成开放,其中天河公园、大沙河公园创成国家AAAA级景区,实现“一道路一品牌,一路口一景观”,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28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2%,高出全省11.1个百分点、全国12.2个百分点;全市有各种野生动物约921种,其中兽类约34种,鸟类约345种,两栖动物约8种,爬行动物约19种,软体动物约30种,昆虫资源约485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新征程上,我市将始终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焦作。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牛海涛 联系电话:0391—299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