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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环文〔2024〕75号—关于编制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 2025-04-08 17:30:44 阅读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焦财预〔2024267号)要求做好我部门2025-2027年财政规划2025年预算的编制工作,结合我部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会议部署,统筹生态环境财力配置,厉行勤俭节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焦作

(二)编制原则

加强统筹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做好项目前期,集中财力保障省定任务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支出

注重绩效,提高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坚守底线防范风险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红线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项目申报类型

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预算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按照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

(一)人员类项目预算的编制

以机构编制情况、20249月份人员工资信息等为测算数据,由局人事科提供基础数据,财务审计科负责补充完善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单位基本信息库,编列局机关及4家事业单位2025年人员类项目预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执行2026-2027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重大政策性调整的情况下,原则上分年度总额与2025年基本支出规划总额保持一致。

责任科室(单位):财务审计科、人事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运转类项目中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

2025年度标准定额公用经费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核定意见的通知》(焦政办〔2015144号)规定的分项定额核定,以20249月份人员信息、单位类别和定额标准为基础数据进行编制,应细化编列到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2025-2026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重大政策性调整的情况下,原则上分年度总额与2025年基本支出规划总额保持一致。

责任科室(单位):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运转类项目中其他运转类项目预算的编制

三定方案职能职责为基础,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局办公室负责编制局机关2025年公务接待计划、会议计划、业务保障计划等;人事科负责编制局机关2025年培训计划党建办负责编制2025年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安排计划等;法规科负责编制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使用计划等;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编制本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计划、会议计划、业务保障计划、培训计划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并从项目库中挑选项目编报预算。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法规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的编制

特定目标类项目是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我部门申报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即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资金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等,由于年初无法细化,经市财政局审核后作为待分资金管理。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要求,按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测算和申报预算资金。

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编制要求

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一是压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预算草案需经部门党组审议后报市财政。二是规范收入预算编制。要将取得的各类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拨款结转和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在预算以外列收列支。科学合理测算年度非税收入。三是规范支出预算编制。申报支出预算时要区分事项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预算,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支出。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以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批准的人员信息和市级发放的各类工资标准据实核定;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照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分项定额核定;项目资金预算要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和项目,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印刷费、宣传片制作费等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四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禁以提前预付、超进度支付等方式突击花钱。2025年各单位特殊定额公用经费和运转类项目原则上按5%压减。以部门为整体每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只减不增,同时,剔除一次性因素后,以部门为整体每年预算执行中的三公经费总额较年初预算只减不增,严禁以在其他科目隐匿列支的方式,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实质内容的各类公务活动一律取消五是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纳入《政府采购法》管理范围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部支出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跨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可按项目规划控制数一次招投标、分次支付,按项目进度将相应年度支出编入财政支出规划;统筹制定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方案,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列示。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规定准确识别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焦环文2023〕65号)范围内,对是否涉及政府购买服务进行标识,并录入政府购买服务信息。不属于单位职责的事项及职责范围内应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委托外单位实施,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和财政支出。预算支出形成资产的,要编制资产购置相关预算,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修缮性支出要对应到相应固定资产,未编列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的新增资产购置事项,不得组织实施和进行资金支付。

)严格项目准入条件。纳入财政规划的项目必须同时具备6个条件: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明确政策要求;与我职能高度相关;属级财政支出保障和支持范围;绩效目标明确;规划期内可实施且有具体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具有明确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并经过评审论证。纳入2025年规划的项目在具备以上6个条件基础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达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特别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支付进度分年度申报预算支出。凡不具备上述准入条件的,不得纳入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编报的项目必须有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未按要求细化的项目资金,2025年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对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评估或者评估结果不佳的,不安排预算。所有预算支出需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部门设置整体绩效目标,运转类其他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要逐个设立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安排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后不得随意调整。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资金使用科室(单位)要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推动绩效运行监控与部门内部控制管理相结合,将监控结果与预算调剂调整及安排挂钩,对特定目标类项目执行进度慢、评审审减率高、绩效评价结果差、存在屡查屡犯审计问题的,财政将按一定比例压减该项目支出预算。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约束管理。年度预算批复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程序进行报批;年度预算执行中,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需新增支出的,统筹部门年初预算、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既有资金解决,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二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活动经费,加强各类会议统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严格实施培训计划管理,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培训。

(五)加强存量资金资产管理。一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只结转一个年度,对结转后仍未使用完毕的,市财政将按要求予以收回;对于本级财政资金年度内未使用完毕的,原则上不予结转二是严格存量资金使用管理。于以前年度财政已收回统筹的存量资金,后续若根据项目进展仍需支付的,需向市政府申请,按照预算追加程序办理。当年仍未使用完毕的,市财政将予以收回,原则上不再安排。是强化存量资产统筹。在配置资产时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购置、建设、租用等。临时机构和由财政负担经费的临时活动所需资产,应在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解决,难以解决的,由公物仓配备后转借至单位使用。四是加大存量低效资产盘活。积极做好存量及低效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全面排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统筹采取修旧利废、共享共用、出租、公开处置等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真正让资产“活起来”。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借道融资平台公司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等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编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10上旬 

财务审计科根据市财政局规定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依据及要求,研究提出部门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目标任务、原则、重点和要求,下发规划编制通知。

资料报送阶段(“一上”阶段、10中下旬)

1.人员及单位基本信息资料报送根据20249月份人员信息、单位信息等,财务审计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同时向市财政局环资科报送纸质材料一份,按A4纸格式装订整齐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包括:

1)机构编制文件;

220249月份在职人员工资表;

320249月份退休人员工资表;

4新增特岗人员津贴等人员明细表及审批表复印件;

5)其他需要财政另行安排公用经费的相关资料。

市财政局将根据录入的单位及人员基本信息,生成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1031日前反馈单位征求意见。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资料报送各有关科室(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财务审计科,10旬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完成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信息录入,同时向市财政局环资科报送纸质材料一份,按A4纸格式装订整齐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包括:

1)部门规划期内经国家、省、市批准实施的各类规划和政策;

2)相关规划和政策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

3)各项工作分年度实施计划、投入领域;

4)专项资金支出需求及分年度支出安排建议(内容包括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预期绩效目标、资金测算方案、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分配办法、分配依据等);

5)关于重大支出事项的市领导批示、市委市政府文件、政府会议纪要等;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财政安排经费的依据等;

7)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说明(法规科提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预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环保罚没收入资金预算)。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除报送上述材料外,需编报本单位财政规划建议,同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填报相关内容。办公室要编制2025年公务接待计划、会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人事要编制2025年培训计划

(四)财政初审阶段(“一下”阶段、10月

市财政局根据2025年财力测算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部门“一上”提出的资金建议,汇总平衡并提出初步资金安排意见。

(五)修改完善阶段(“二上”阶段、11月中旬

根据市财政局提出的初步资金安排意见,财务审计科组织相关单位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完整的2025-2027年规划安排建议,经党组审议后财政审核汇总

(六)复核报批阶段(“二下阶段”、11月下旬-次年人代会前

市财政局对部门修改完善的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方案再次复核,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完成上会前准备工作。

(七)审议批复阶段(次年人代会后

市人会审议通过2025年部门预算后,根据财政批复下达我部门预算,及时批复所属各单位2025年预算。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严格按照市财政推送的模板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公开情况报市财政局汇总。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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