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就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晓晓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渗漏的行政处罚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晓晓等三主体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渗漏一案处罚是否正确,裁量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可以从轻或不予处罚。
二、听证参加人
1.行政相对人: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鹏程汽车
运输有限公司、李晓晓。
2.第三人:河南神驰运输有限公司、河南运盛运输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1月15日15时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四楼会议室(焦作孟州市黄河大道0596号)
五、听证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2.报名方式: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1月1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提出旁听申请(联系人及电话:刘朋 0391-8161334),并领取“听证会旁听证"。
3.注意事项:旁听人员应亲自参加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中途退场或者委托他人参加听证;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在听证会上大声喧哗、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六、旁听人数
5人以内(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审查确定)。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