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重点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现将焦作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附件:焦作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025年3月2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