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 殡葬领域普法宣传(六)



殡葬领域的法规要点
1.火葬区是如何划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
2、火化后骨灰存放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3.哪些地区禁止建造坟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4.农村的公益性墓地是否可以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5.不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