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 ‖ 殡葬领域普法宣传(七)
来源: 添加时间: 2025-08-22 16:04:39 阅读量:

殡葬领域的法规要点

 

1.墓穴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不火化、偷埋乱葬、建造坟墓的现象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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