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25〕297号)要求,经梳理,我局不存在涉企收费项目。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