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公告
来源: 添加时间: 2025-04-28 15:19:42 阅读量:

        为全面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持续优化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我局对清单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许可准入和禁止准入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摘录,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现予以公开发布。如有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事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相关线索,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等渠道及时反馈。

  受理部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通讯地址:焦作市政一街公共资源交易大厦一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454000

联系电话:0391—356844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涉及生态环境部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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