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的公示(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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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5: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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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的公示
经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审核,拟对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核意见,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999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91-2990612
序号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及排放量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1 | 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排口 | 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经处理达标后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水量6.14万吨/年 | 连续 | 管道 | 河南省《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表2标准(COD≤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排放总量为COD≤2.82吨/年、氨氮≤0.39吨/年、总磷≤0.0307吨/年。 | 河南省博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