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机动车管理黑名单车辆通报(第三批)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
2025-12-18 1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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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机动车管理黑名单车辆通报
(第三批)
按照机动车管理要求,现将12月8日至12月14日检查发现的18辆破坏尾气排放系统的重型柴油车予以通报并列入我市机动车管理黑名单。黑名单车辆将在后续机动车检测及厂区门禁系统进出中受限,请广大运输车主引以为戒。
广大运输公司要认真履行车辆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使用人员教育宣传,严格管理,严禁以螺母垫高、不加尿素、刷写OBD、破坏排放装置等方式破坏尾气排放系统,共同筑牢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机动车防线”。具体涉事车辆及运输公司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