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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5: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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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孟州市某塑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0月28日12时至2025年11月1日12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孟州市某塑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生产线运行数量较日常下降50%(28台注塑机停14台、1台粉碎机停产)。2025年10月29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18台注塑机和1台粉碎机正在生产,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
案例二:沁阳市某煤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0月28日12时至2025年11月1日12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沁阳市某煤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措施为1条(共1条)洗煤生产线停产,2025年10月28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洗煤生产线正在生产,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
案例三:温县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1月4日零时至2025年11月7日18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温县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预警期间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物料运输。2025年11月6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铲车正在工作、2辆商砼运输车在场待装车。经调查,该公司2025年11月5日至6日均在生产,未落实停产的管控措施要求。
案例四:河南某塑模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1月4日零时至2025年11月7日18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河南某塑模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措施为5条玻璃钢生产线,3条停产。2025年11月6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3条玻璃钢生产线正在生产。据调查,这3条玻璃钢生产线在2025年11月4日0时—6日9时05分均在生产,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
案例五:沁阳市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砼业分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1月4日零时至2025年11月7日18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沁阳市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砼业分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2条搅拌生产线(共2条)停产。2025年11月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条搅拌生产线正在生产,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
案例六:温县某耐材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1月10日12时至2025年11月16日8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温县某耐材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4台轧砖设备停产、1台磨机停产、1条烘干窑停产(共1条)。2025年11月1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条烘干窑仍在生产,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
案例七:焦作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案
焦作市2025年12月15日12时至2026年1月6日12时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焦作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停1台中频感应电炉、生产线运行数量较日常下降50%。2025年12月20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执法人员核查用电量异常数据时,发现该公司2025年12月18日用电量为11085度,与预警前相同。经调查,该公司中频感应电炉2025年12月18日仍在生产,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
查处情况:以上7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行为,违反了《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应当根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备案和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规定,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规定,分别对以上7家企业给予了1.8万至1.82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将违法行为录入国家信用管理系统,纳入不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