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保[2007]219号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命名2007年度焦作市生态文明村的决定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创建生态文明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今年,各地能依照《焦作市生态文明村创建考核标准》中12条指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各县(市)区推荐,经我局组织考核验收,决定授予孟州市汤庙村等25个村为2007年度“焦作市生态文明村”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孟州市汤庙村 孟州市横山村 孟州市红星村 孟州市西水运村 沁阳市赵寨村 沁阳市伏背村 沁阳市坞头村 沁阳市杨庄河新村 温县东梁所村 温县仓头村 温县陈家沟村 温县北冶村 修武县王庄村 修武县磨台营村 修武县洼村 修武县大高村 武陟县北贾村 武陟县大城村 武陟县原庄村 武陟县商村 武陟县陈小段村 博爱县青天河村 博爱县泗沟村 博爱县际西村 博爱县水运村 希望被命名的村要珍惜荣誉,总结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文明村 命名 决定 抄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人民政府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