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保[2008]175号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命名2008年度焦作市生态文明村的决定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创建生态文明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2008年,各地能按照《焦作市生态文明村创建考核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化创建工作。根据预检预验和审查,决定授予沁阳市水南关村等12个村为2008年度“焦作市生态文明村”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沁阳市水南关村 孟州市盐西村 孟州市陈弯村 孟州市寺上村 修武县古汉村 武陟县北小庄村 博爱县官庄村 博爱县牛王庙村 博爱县东邱村 博爱县钟庄村 解放区老牛河新村 山阳区张庄村 希望被命名的村要珍惜荣誉,总结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文明村 命名 决定 抄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修武县、武陟县、山阳区、解放 区、博爱县人民政府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