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环保〔2010〕141号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命名2010年度焦作市生态村的决定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经发局: 2010年,各县(市)区能够按照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庄生态创建活动,圆满完成生态村创建工作。根据市环保局预检预验和审查,决定授予沁阳市袁屯村等31个村为2010年度“焦作市生态村”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崇义镇南山村、王曲乡南鲁村、柏香镇郜庄村、柏香镇柏香一街、西万镇官庄屯村、西向镇西向四街。 孟州市:西虢镇梁庄村、城伯镇武桥村、赵和镇司家沟村、河雍办事处西田丈村。 博爱县:月山镇后乔村、金城乡南里村。 武陟县:龙源镇西马曲村、北郭乡贾作村。 修武县:城关镇秦厂村、城关镇刘庄村、城关镇杨厂村、西村乡柿元村、西村乡磨石坡村、西村乡影寺村、西村乡裴庄村。 温县:祥云镇麻峪村、温泉镇后上作村、赵堡镇军地滩村、南张羌镇大渠河村。 五城区:解放区上白作办事处小庄村、山阳区中星办事处寺河村、中站区许衡办事处李封三村、马村区待王办事处靳作新村、高新区李万办事处北李万村。 希望被命名的行政村珍惜荣誉,总结成绩,再接再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断深化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村 命名 决定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