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始适老模式

拓展环境史研究的学术视角 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来源:人民日报 添加时间: 2024-12-13 14:06:02 阅读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永恒课题。”自人类出现以后,人与自然就紧密联系在一起。纵观世界环境保护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史。环境史研究把自然要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人类与自然其余部分的复杂关联及其变迁开展研究,进而揭示其中蕴含的经验、规律、定理。在这一动态的研究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是重要内容。无论环境史研究构建了何种新的历史知识体系,催生了哪些新概念新范畴,都必须对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里,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一直是人类面临的两难选择,人们甚至认为发展经济必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保护环境必然影响经济发展。在生产力水平落后、物质资源相对匮乏的时代,优先发展经济具有历史合理性。由此,诸如工业革命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的环境污染史成为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但是,当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甚至得到大幅度改善以后,与重视环境保护,以满足人民对干净、安全、美丽环境需求的实践相对应,环境史研究也更加注重对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关系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深入推进,我国对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关系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第一个就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这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中把握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基于此,在学术层面,环境史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从不同角度来正确认识和研究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这些新的认识正在拓展环境史研究的学术视角。

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在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富强和美丽,都是我们到本世纪中叶要建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都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从现代化中人与自然关系的高度,深刻领悟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在价值目标上的一致性,即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而保护环境则是为了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两者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

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在思想理念上具有同一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新发展理念。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既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刻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加深了我们对于生态本身就是经济、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革新了我们的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必须在思想理念上摒弃非此即彼的观念,实现两者的兼顾。

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在现实实践中具有共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这表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是共生关系,两者互为前提,不可或缺。一方面,发展经济能够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条件、支持和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模式的转型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推进;反过来说,如果发展经济不计环境代价,耗竭资源、破坏生态系统,就等于自毁前程,最终发展不但不可持续,而且背离了造福人类的主旨。这就要求我们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前提和基础,自觉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另一方面,保护环境就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通过高水平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主办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版权所有 信息维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990600、2990625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1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整治散乱污
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文明播报系列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