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段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为期3个月。 二、重点征集领域 (一)涉企执法不合法、不科学。 存在主体资格问题:非法定执法主体(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中介组织等)开展检查,或执法人员未取得有效执法证件。 检查实施不规范:无检查计划随意开展执法,检查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存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或随意入企现象。 (二)执法严格性与规范性方面 未按既定标准执行:检查时未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结束后未及时向企业反馈结果。 执法方式简单粗放:不区分具体情形动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搞“一刀切”“运动式”检查,随意扩大专项检查范围或实施违规异地检查。 (三)执法作为与乱作为方面 履职不到位:对群众反复举报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查处不彻底,对企业合理合法诉求重视不够,未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利。 违规执法行为:以观摩、督导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违规实施查封、扣押,或存在截留、挪用罚没财物等问题。 (四)执法文明与廉洁性方面 服务意识欠缺: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方式粗暴,存在训斥、威胁企业的情形。 廉洁纪律问题: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宴请、旅游等活动,要求企业支付检查费用,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服务,或泄露检查信息、办人情案等。 三、线索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举报。 请将问题线索发送至jzsqzz@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二)电话举报。 拨打0391-3120010(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相关说明事项 1.为便于核实处理,建议如实提供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线索内容请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时间、涉及执法单位、具体情况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严格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 2.本次征集范围仅限焦作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问题线索,对部、省等上级线索或已由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受理线索,以及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线索,暂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3.请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实施诬告陷害行为。 真诚欢迎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您对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