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性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争取外来资金;负责财务、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和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负责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联系电话:0391-29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