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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顺等3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0-09-18 08:50:15 阅读量:

中共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孙新顺等3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分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孙新顺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吴建超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科长,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杨含岭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一级主任科员;

薛飘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牛海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姬生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杨海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行政事项服务科三级主任科员;

刘海利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庞保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田明权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标准与自然生态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一级主任科员;

刘世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王卫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王鑫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常秀瑞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赵志举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石庆凯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一级主任科员;

史凤云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行政事项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原二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卢晓燕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刘晓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管理科科长,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张露文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二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张玉平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杨婕同志任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市环科所所长、市环境监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市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自行免除;

岳小龙同志任市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市环科所副所长、市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靳沛同志任市固废辐射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柯同志任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自行免除;

杨小燕同志任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改革,元俊江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因机构改革,喻国强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李伟同志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市环科所所长、市环境监控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蔡娜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冯宾同志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廉保全同志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应急中心主任职务。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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