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经义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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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1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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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分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闫经义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一级科员自动免除;
刘晓静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葛小明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