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冯京亚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副科长职务;
牛海涛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副科长职务,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自动免除;
赵志举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副科长职务,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自动免除;
杨海娜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
薛飘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审计科一级主任科员;
姬生斌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卢晓燕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一级主任科员;
刘琛翔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孟文希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乐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利莎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标准与自然生态科副科长职务;
王占川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三级主任科员;
王基鹏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三级主任科员;
刘海利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世玉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魏华明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原维武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二级主任科员,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张鹏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三级主任科员;
于晓明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投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车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自动免除;
尹士兴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投诉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投诉科科长职务;
吉勇成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查科二级主任科员,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吕长虹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与信息化科二级主任科员,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郭福胜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投诉科二级主任科员,原三级主任科员自动免除;
王保清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王长园同志任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协调科三级主任科员;
马骏同志任焦作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日光同志任焦作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董建国同志焦作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