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管理科 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政府、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环境风险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建、管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监督污染物处置,参与事故调查、污染损失评估。

联系电话:0391-2990637     0391-2990630